讯 9月11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微博,就近日关于Angelababy名誉权受损案件播报。从播报中我们可以看到被告王某因在社交平台发表了一篇严重侮辱、诽谤杨颖的文章,被Angelababy诉至法院。
在法院主审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,被告需在社交账号主页连续三十日向Angelababy公开赔礼道歉,并支付Angelababy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必要维权成本共计40000元,并全额承担案件受理费。
王某在道歉信中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愧疚和懊恼,并恳请得到Angelababy的原谅。王某表示:“今后一定吸取教训,绝不会以任何形式,转发和发布任何侵犯杨颖女士合法权益的内容,如有违反,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。”
文/鱼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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